广州“千里调岗”案判决引发热议,焦点在于劳动者权益与企业用工权边界的界定。一方面,劳动者享有稳定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岗位安排权利,企业随意调岗可能侵犯其权益。另一方面,企业也需要一定的用工自主权以适应经营变化。此判决需平衡双方利益,既要防止企业滥用用工权损害劳动者,又要考虑企业的正常运营需求。明确界定边界有助于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重要参考和指引。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桂新 张文
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则判决引发网络舆论的关注与讨论。
据媒体报道,员工郑某原本在广州的B公司工作,后来因公司经营调整,A公司、郑某及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协议》,郑某进入A公司。2023年1月,郑某收到A公司派遣通知,工作地被调整至1800公里外的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
郑某拒绝调岗,A公司遂以无故旷工严重违纪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郑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定A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9.3万余元。A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最终判决A公司需支付赔偿金。
该事件在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网络社交媒体平台和短视频平台引发热烈讨论,相关话题登上微博和今日头条热搜榜单。面对“千里调岗”,员工是否有权说“不”?舆论围绕劳动者权益保护及企业用工自主权边界展开探讨。
【观点一】企业不能滥用权力,员工不是随意摆放的“棋子”
网络观点普遍认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尊重员工的基本权益,员工不是任企业摆布的“棋子”,罔顾员工权益、单方面的不合理调岗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必然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部分网友指出,A公司将员工调岗至千里之外的行为缺乏合理性,两处工作地点之间的距离超过1800公里,调岗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明显超出了劳动合同中“变更工作地点不局限于广州”的合理范围。
“这哪是什么正常调岗,分明就是逼迫员工辞职,想省下辞退补偿金,这其实是很多公司的变相裁员的惯用伎俩,太不道德了!”有网友质疑道,1800多公里的跨度相当于“流放”,生活、家庭各方面都要被彻底打乱,“员工怎么可能接受?”
还有网友提醒称,当出现“合同主体变更”时,要谨防可能面临的陷阱与风险:“有些时候两家公司可能有某种关联,a公司不要的人b公司用优于a公司的待遇招揽,等人辞职去了b公司,b公司再用试用期不合格这类的套路把人开了。”
【观点二】劳动者权益受法律保护,维权须通过合法途径与手段
部分网友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表达支持,认为法院准确把握了法律精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院这次判决太给力了,明确了企业调岗的合理边界,给那些想随意侵害员工权益的企业敲响了警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也有网民认为,法院这一判决让公众对法律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作用有了更多信心。劳动者在面对不合理调岗时,就是应该勇敢并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如有网友认为,以前很多人面对企业不合理调岗选择默默忍受,结果权益被不断侵犯,“郑某这次胜诉给大家提了个醒,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及时保留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有这个案例就安心了。”
还有网友分享自身或身边人的类似经历,感慨劳动者维权意识觉醒的重要性:“我也是,从广州调到江门,打官司赢了赔2N,但对方上诉了,等待二次开庭中。”
【观点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才是企业发展长久之道”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虽然用人单位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进行合理适当的调整,但行使用工自主权必须要在法律框架内,并把握好“合理性”边界,避免权利滥用。
该案例中,A公司在调岗过程中未履行充分协商义务,也未提供合理解释,这种程序上的瑕疵,导致了其行为被认定为违法。
如有网友指出:“玩文字游戏的老板,虽然可以省点钱,但是寒了员工的心,时间久了,没有人是傻子。无论怎么说,有原则的老板,才会有员工愿意跟随。”
还有观点认为,企业管理者需要在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和保障员工权益之间找到平衡,合理的工作调整可以促进企业发展,但必须确保不给员工带来不合理的负担,“企业要长远发展,靠的是良好的口碑和员工的支持,而不是耍小聪明、钻法律空子。规范用工行为,与员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才是企业发展的长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