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据“网信中国”报道,我国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领域取得显著进展。截至4月30日,累计有868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完成备案,530款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完成登记。2026年3月至4月,新增72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在国家网信办完成备案,同时新增49款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完成登记。
具体来看,对于通过API接口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模型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由地方网信办开展登记。《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也应当参照履行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截至今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已经发布十七批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信息。公众可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网页链接)查询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