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羊城晚报记者从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自2026年4月1日起,荔湾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在临时停放区外的人行道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置。此举旨在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规范人行道通行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与城市环境品质。

执法有据:全域覆盖,筑牢规范管控根基
本次执法行动严格依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重点整治“在临时停放区外的人行道停放电动自行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规行为。
记者从荔湾区获悉,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将作为受委托执法单位,负责将违停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进行现场取证与依法处置。执法范围实现荔湾区全域覆盖,旨在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管理,引导市民养成规范停放的文明习惯,持续改善人行道通行秩序。

规范停放:挪罚并举,厚植文明治理温度
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指导科科长曾汉祥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荔湾区在执法中坚持“规范为主、教罚结合”的原则,力求让执法兼具刚性约束与人文温度。
针对违规停放车辆,执法部门将优先将其挪移至指定区域,以保障人行道畅通。处罚标准将根据违规情节分级实施:对初次违停、情节轻微且能及时改正的,以教育劝导为主;对屡教不改、拒不配合执法,或违规停放严重影响通行安全的,将依法予以警告或处以五十元罚款。
执法全过程将启用执法记录仪,并通过规范执法平台办理案件,确保执法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疏堵并举:盘活空间,源头破解停车难题
在正式实施行政处罚前,荔湾区已着手开展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坚持“宣传优先、疏堵结合”的原则,从源头缓解电动自行车“停车难”问题。
在疏导方面,全区深挖公共空间潜力,充分利用城市“边角料”区域,盘活人行道沿线、闲置绿化带等空间,累计已划设非机动车停放区超2780处,总面积约7.5万平方米,新增停车位约6.3万个,实现了地铁站口停放区域全覆盖。同时,各街道组织志愿者、网格员,在商圈、学校、地铁站口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劝导,引导市民规范停车。
在管理方面,重点停车区域设置了醒目的“电动自行车停放提醒”标识,清晰告知相关法规要求与违停后果。荔湾区还同步推广新时代“门前三包”责任制与“一店一码”数字化管理模式,鼓励商户和市民参与监督,构建起“定点劝导+快速规整+全域巡查”的联动管理格局,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共治共享:文明出行,共建文明美丽家园
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也向广大市民发出呼吁,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车辆有序停放在划定的临时停放区,做到车头同向、排列整齐,严禁在人行通道、盲道、消防通道等禁停区域停放,主动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城市公共空间的有序与整洁,需要每一位市民共同守护。
自2026年4月1日起,执法部门将对拒不遵守规定的违规停放行为严格依法处理。请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整洁的城市环境,携手共建文明美丽家园。
文|记者 江皓轩 通讯员 陈婷
图|记者 江皓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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