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钟女士2021年花费440多万元购买一套精装期房,2024年10月收房时发现北侧不到两米位置,一堵约5米高的实体入户大厅墙,把厨房、卧室和两个卫生间的窗户挡得严严实实,即便在中午时段,仍需开灯才能正常生活。此外房屋北侧天井内的排水沟采用镂空式窨井盖,易孳生蚊虫、散发异味,无法开窗通风。
因销售人员从未提及,合同和不利因素告知书也未明确标注和说明,钟女士与同小区另外两位一楼业主提起诉讼。法院实地勘查后认定,开发商未尽告知义务存在过错,因墙体难以改造拆除,判决按总房款15%赔偿。目前钟女士获赔67万多元,另两位业主也均已拿到赔偿款。

来源 | 荔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