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客队休息室放置迷信物品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体育竞赛的公平公正原则和道德规范。长春某足球队因这一违规举动被处罚,彰显了体育管理部门对维护体育赛事纯洁性的决心。体育比赛应凭借真实的实力和技艺角逐,而非借助迷信等不正当手段。此举不仅影响比赛的公正性和观赏性,也对整个体育界的风气产生不良导向。通过对这类违规行为的严肃处理,有助于营造更加健康、公平的体育环境,保障运动员的合法权益和体育赛事的正常秩序。
7月2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发布《关于对长春喜都足球俱乐部队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称,6月28日,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第16轮场序第189场,长春喜都足球俱乐部队与山西崇德荣海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亚泰训练基地主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视频、情况说明及听证,比赛前,长春喜都足球俱乐部队工作人员在客队休息室放置若干封建迷信物品,造成不良影响。
中足联决定对长春喜都足球俱乐部队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3万元。
同时,中足联还对中乙联赛长春赛区(长春喜都主场)进行了通报批评。
来源 | 中足联网站、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