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立法会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具有重要意义。这一举措有助于规范稳定币在香港的发行、交易等活动,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安全。稳定币作为一种新型虚拟资产,其发展可能带来风险与挑战,通过立法加以规范,能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防止非法金融活动的滋生。同时,也为香港在虚拟资产领域的监管探索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提升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和竞争力,促进香港金融科技的健康发展,对维护香港的金融稳定和经济秩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香港特区立法会21日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草案》),香港特区政府对此表示欢迎。《草案》以在香港设立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的发牌制度,完善对虚拟资产活动在香港的监管框架,以保持金融稳定,同时推动金融创新。
《稳定币条例》实施后,任何人如在业务过程中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或在香港或以外发行宣称锚定港元价值的法币稳定币,必须向金融管理专员申领牌照。相关人士须符合储备资产管理及赎回等方面的规定,包括妥善分隔客户资产、维持健全的稳定机制,以及须在合理条件下按面额处理稳定币持有人的赎回要求。相关人士还须符合一系列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管理、披露规定及审计和适当人选等要求。金融管理专员会适时就制度的详细监管要求作进一步咨询。(总台记者 周伟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