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8月31日前上报产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通知中指出,安全隐患排查包括产品质量、运行监测安全排查等五个方面。其中,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涉及动力电池系统和新能源整车质量安全。企业需对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功能安全及预期功能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包括传感器、决策系统及执行系统故障等,并制定详细排查工作计划,统计排查信息,及时消除风险。
《通知》还要求企业对新能源汽车在极端天气或特殊工况场景下的质量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包括启动及行驶过程质量安全、电池冷却系统安全、绝缘系统安全等,并根据车辆实际使用情况,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在新能源汽车起火燃烧事故调查及上报方面,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故基本信息、详细信息上报,并在15日内上传事故全面分析技术报告。如企业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提供虚假材料或不配合事故调查,将面临约谈、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暂停或撤销产品《公告》等处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