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在网络游戏中发表谩骂、侮辱性言论及发布违规交易信息,被游戏公司两次采取禁言处罚。玩家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责任,然而他的主张却未获支持……广州市中院今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披露了这起案件,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游戏场景中对违规行为的管理边界和正当性,对引导用户文明上网、构建绿色网络环境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黄某系某游戏公司运营的网络游戏的玩家,因在游戏内发表谩骂、侮辱性言论及发布违规交易信息,先后两次被该游戏公司采取禁言处罚措施。黄某就违规事由向游戏客服咨询未果后,主张禁言行为属于“中止部分服务”,认为游戏公司未按《服务条款》举证处罚依据,侵害其知情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游戏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认为,双方网络服务合同明确约定用户不得发布侮辱性言论或违规交易信息,游戏公司有权对违规行为采取禁言等处置措施。黄某在游戏中发表谩骂他人言论及发布违规交易信息,已构成违约,游戏公司依约禁言,具有明确合同依据,措施合理正当,系履行其对网络游戏的监督管理职责,并不属于黄某主张的“中止部分服务”情形。黄某主张知情权受侵害,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典型意义】
本案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基于用户协议管理违规行为的合法性边界,对构建绿色网络环境具有示范意义。一是强化平台治理责任,明确支持运营方依法对侮辱性言论等破坏网络生态的行为采取管理措施,彰显司法对网络空间清朗化的保障作用。二是平衡用户权益与平台治理权,厘清“中止服务”与“部分限制”的区别,既防止平台滥用处罚,又明确其有必要的管理责任。三是促使用户行为自律,通过司法裁判引导网民遵守网络规则,抵制不文明言行,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数字生态。
文|记者 黎秋玲 通讯员 张雅慧 张钊 闫馨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