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男子因公出差
参加英伟达活动
现场意外抽中价值3000元的显卡
却被告知“属公司财产”要上交
相关话题在网上引发热议

据扬子晚报报道,小金(化名)是上海某公司的实习生,8月底刚入职。11月14日,他受公司委派前往苏州,参加一场由英伟达(NVIDIA)主办的路演活动。
现场,主办方开设了一个面向现场观众的集章抽奖活动。活动间隙,小金在去洗手间时顺便完成了盖章,“同行的同事没有去,而是把他的卡给我,让我也帮他集章”。
当天下午开奖,小金幸运地抽中了一张GeForce RTX 5060显卡,市场价值约3000元。


据介绍,小金领奖后,同事先是建议他“要不卖了换钱”,但小金表示想留着组装电脑。没想到,当晚该同事给他发来消息并打来电话,称此事公司财务已知晓,“你是代表公司参加活动,出行费用由公司承担,这个显卡理应属于公司财产,下周一你把它带过来”。
小金表示,虽然奖品价值不是特别高,但是自己中过的第一个大奖,因此非常在意,且令他感到气愤的是,感觉自己被“套路”了。

小金与同事的聊天记录
小金到公司后,发现所谓的“财务已知情”并不属实。随后几天,公司高层介入后,公司为此事开了两次会商讨,并对他进行了约谈。
虽然最终没有收走显卡,但公司人事也找他谈话,委婉地表示事情闹得比较僵,建议他“找找别的公司”。小金表示,在听了人事的建议后,11月19日晚,他主动提交了离职申请。
是否需要“上交”?
律师解读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记者,界定奖品归属的核心要区分是个人运气所得还是职务行为成果,此次活动的抽奖规则明确面向现场观众个人,且需个人集齐展位LOGO章参与,中奖具有偶然性。李华是在工作间隙自愿参与抽奖,并非受公司明确指派去抽奖,公司也无相关规章制度约定此类奖品需上交,所以该显卡不属于公司财产,应归李华个人所有。
赵良善表示,李华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胜任工作等符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公司仅因奖品纠纷就暗示其“另谋高就”,属于变相迫使李华离职,即便李华提交了离职申请,若能证明是受公司胁迫或暗示而被迫提交,也可主张离职行为无效,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赵良善建议,李华应留存抽奖规则、中奖凭证,以及和公司关于奖品归属、劝退沟通的微信记录、录音等,同时保留实习协议、参会委派相关记录,证明公司变相劝退的事实。随后,李华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监察部门介入督促公司纠正违法行为并协商补偿事宜。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也认为,此次抽奖活动明确面向现场观众个人,李华是在工作间隙自愿参与,并非受公司指派的公务职责。因此不能算作职务行为,抽得的奖品属于员工自己所有。但是如果活动的举办方事先声明,该活动面向企业开展,李华这时抽到的奖品需要上交公司。
付建称,公司没有合法理由,却以暗示的方式逼迫李华主动离职,目的是规避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义务,该行为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主张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网友评论
此事很快引起网友热议。有人表示:“这样的公司格局太小了。”


也有网友表示,既然公司承担了出差的费用,公司这样做也没问题。

还有人表示,既然财务并不知情,“那就是同事关系的问题,最后公司还劝人离职,都很难评。”




有媒体评论
一桩本应开心的幸事
最终演变成离职结局
背后折射的不仅是法律认知的模糊
更是职场人际关系的失衡
以及企业价值观的失守
来源 | 羊城晚报综合 中国青年报、扬子晚报、正观新闻、极目新闻、网友评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