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理想汽车法务部发布声明,称公司收到法院终审判决,微博账号“A5W工”持有人张某某及其所属MCN机构上海某品牌管理公司因恶意发布歪曲事实、刻意丑化理想MEGA车型的博文和视频,被判决构成共同侵权。法院查明,张某某在理想MEGA车型发布前一天,通过改变宣传视频色调、配乐,并发布包含侮辱性内容的微博文字,恶意丑化车型。上海某品牌管理公司作为MCN机构放任侵权影响扩大,与张某某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判决,张某某及其签约MCN机构需在其网络账号置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理想汽车相应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具体赔偿金额为10万元经济损失及2万元律师费用,同时需在涉事账号公开置顶道歉内容,持续时间不少于10日。理想汽车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将坚决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响应六部委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恶意诋毁、传播虚假信息和非法牟利等行为,助力净化汽车行业网络舆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