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警开展无居民海岛专项保护行动,意义重大。此举旨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破坏无居民海岛等行为。通过加强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违法活动,维护海岛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最高罚款 20 万元的规定,彰显了对海岛保护的重视和决心。这不仅有助于保护我国宝贵的海洋资源,也为子孙后代留下了美丽的自然遗产,对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7月9日,记者从深圳海警局获悉:为切实保护无居民海岛生态环境,深圳海警局大鹏工作站与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大鹏大队近日联合开展海岛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大鹏新区西涌湾赖氏洲岛(俗称“情人岛”)进行实地踏查与生态维护。
赖氏洲岛为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即无居民海岛。加强赖氏洲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保护,是海警机构的基本职责,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行动中,执法人员采用无人机巡航、执法记录仪全程取证等方式,全面记录该岛周边海域及岸线现状。
针对海岛易堆积的海洋垃圾问题,执法人员对岛礁上的塑料瓶、废弃渔网等废弃物进行了集中清理,有效维护海岛自然景观与生态安全。同时,在岛体醒目位置设立海岛保护提示牌,明确标示保护要求与禁止行为,强化公众警示。该站执法员呼吁广大游客:“无居民海岛非‘自由岛’,勿跟风打卡,勿探秘探险,勿生物采集,还岛上生物一个和谐、自然的家。”
无居民海岛由于处于未开发状态,周边环境复杂加之无人管理,游客往返途中安全事故难以预防,极易发生意外。据悉,2023年7月13日,该站在对赖氏洲巡查时紧急救助1名中暑昏厥的群众;2024年4月22日,该站依法处置一起游客登岛游玩致伤引发的纠纷。为打击无居民海岛非法旅游行为,依法保障游客人身安全,2023年8月,该站还专门对非法组织游客开展旅游(潜水)的某公司立案调查,没收违法所得并判处涉案公司罚款3万元。
深圳海警局大鹏工作站温馨提示: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违反海岛保护法规,在无居民海岛进行生产、建设活动或者组织开展旅游活动的,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处罚。
文、图、视频 | 记者 侯梦菲 通讯员 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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