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7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在苑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中,法院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苑某(男)自2018年起通过他人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文职干部证,冒充军人入住广州市某酒店,拖欠该酒店房费。其间,苑某还冒充军人与被害人黄某某交往。2023年,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苑某利用人民群众对军人的信任,通过使用伪造的军用证件长期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招摇炫耀,骗取他人财物及情感等非法利益,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该行为不仅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严重损害军人及军队的声誉和威信,遂判处苑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没收、销毁缴获的伪造军用证件等作案工具,责令苑某退赔被害酒店损失。
法院审理指出,军人是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力量。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系刑事犯罪。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严惩涉军犯罪,坚决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和正面形象,切实保障军队权威地位和良好声誉,有力震慑潜在犯罪分子。同时提醒社会公众增强辨别能力,提升防范意识,深化军地协同互信,共同营造拥军护军的社会风尚。
文|记者 鄢敏 通讯员 陈虹伶 刘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