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订婚强奸案的庭审中,男方家属称焦点在于女方处女膜未破裂,但检方仍认定有实际性行为。这引发了关于性侵认定标准的争议。处女膜是否破裂并非判断是否发生性行为的唯一标准,司法实践中应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双方陈述、现场证据等。即便处女膜未破,若有其他确凿证据证明存在实质性的性行为,如DNA 鉴定等,仍应认定犯罪事实。这体现了司法对性侵案件的严肃对待,旨在保护受害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
3月25日,此前备受关注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开庭,上午9时进行刑事部分,下午3时进行民事部分。当日中午1时许,庭审结束,记者从男方母亲处获悉,该刑事案件将择期宣判。
男方母亲称,庭上曾表述女方处女膜未破裂等疑点,但庭上检方仍认为男方发生了插入性性行为,“主要是根据女方供述。检方提出有些情况有不确定性,与个人处女膜形态有关系。”并不能直接确定当时男方未发生插入性行为。其仍认为女方目的是想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二审庭审,他们也坚持做无罪辩护,“我们认为构成强奸罪的证据不足”。
对于男方家属此前提出,事发房间内的纸巾未检测出男方DNA,相关DNA鉴定结果在男方被批捕后才出等相关疑点,家属暂未向记者说明庭审相关进展。
此前报道
2023年5月1日,席某某和24岁女子吴某某举行订婚宴。订婚当日,男方通过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给付女方彩礼款10万元和7.2克金戒指1枚,并承诺结婚一年后,在90多平方米的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孩名字。2023年5月2日下午,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控告男方强暴。2023年12月25日,被告人席某某因强奸罪一审获刑3年,其当庭上诉。
2025年3月24日上午,山西订婚强奸案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当日,记者从郑女士处获悉,她作为公民辩护人与辩护律师殷清利共同出席,出席会议的还有三名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成员,以及大同市检察院两名检察员、一名检察官助理。
郑女士介绍,庭前会议上,上诉方(席某某方)提出调取证据、非法证据排除、重新鉴定和补充勘验、女方及证人出庭等申请事项。上诉方和检察员均提交二审相应新的证据。会议从上午9时持续至11时许。 郑女士另透露,24日下午,辩护律师殷清利将前往看守所与席某某进行会面。
记者从郑女士处获悉,一段关于席某某的电话录音成为一审判决重要证据。录音中,席某某面对“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和“你对女方进行强暴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两个问题均回复“嗯”。
郑女士称,近两年时间就见过儿子一次,案发至今,儿子在看守所始终坚持自己无罪。而女方母亲坚称女儿被强奸,否认因房本和彩礼报案。目前,席某某已被羁押690天。
(金羊网综合潇湘晨报、大河报、潇湘晨报、四川观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