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将从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的消费税政策。根据公告,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等产品将从2026年9月1日起按2%的税率征收消费税,随后在2027年9月1日提升至4%。光伏电池(太阳能电池)也将从2027年4月1日起按2%税率征税,到2028年4月1日税率将增至4%。
此外,公告中还提到了减免税政策。自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以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将免征消费税。享受减免税政策的电池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公告还规定了外购已税电池和自产自用电池的消费税缴纳规则。对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产品的已税电池,纳税人可以按照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原料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自产自用的应税电池产品,如果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产品,则不缴纳消费税;如果用于其他用途,则需要在移送使用时申报缴纳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