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记者从广州市海珠区获悉,海珠区人民政府近日正式公布了第四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龙庆里6号民居、新洲东直街53号民居等17处建筑入选。至此,海珠区已累计认定160处传统风貌建筑,历史文化载体日益丰富、保护体系更加完善。

本次认定的传统风貌建筑分布于南华西街、龙凤街、海幢街、琶洲街、滨江街、南石头街等6个街道,涵盖竹筒屋、西关大屋、三间两廊村居等传统民居,以及联排住宅、集合住宅、骑楼等近现代建筑类型。
据介绍,此次入选建筑类型丰富、时间跨度较长。既有见证百年市井烟火的龙庆里6号、仁和三巷2号民居,也有体现民国建筑特色的同庆二街5号、7号及同庆三街4号、6号集合住宅,还有承载工业记忆的广纸北一路生活区住宅群。这批建筑从清末商埠、民国街区到近现代城区,完整勾勒出海珠区历史发展轨迹,生动展现了具有海珠特色的历史风貌。
据悉,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严格按照《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等要求,以标准化、精细化流程推进传统风貌建筑甄别、勘查及认定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全面摸清建筑权属关系、管理实情、房屋安全等情况,完善建筑信息台账,为精准筛选、科学认定夯实基础。
同时,组织专业技术团队,逐栋开展现场实地勘查,细致核查建筑形制、立面风貌、特色构件等价值要素,深度挖掘建筑历史底蕴、时代特征和地域价值,并结合实际情况形成推荐名单,精准甄别建筑价值。
此次认定工作严格履行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法定程序,确保将符合认定标准的建筑纳入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之中,进一步丰富保护名录。
据悉,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将秉持“保护优先、以用促保”的理念,统筹做好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管理工作,持续筑牢保护根基、拓宽活化利用路径,推动传统风貌建筑在新时代焕发新光彩。
文|记者 梁怿韬 通讯员 叶朝哲
图|通讯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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