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天府大道发生了一起涉及小米SU7Ultra的交通事故,驾驶人邓某某在事故中负全责。根据四川华西交通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事发时车辆处于极度危险的行车状态,车速在碰撞前3秒高达203公里/小时,撞击瞬间速度为167公里/小时。成都公安已确认邓某某涉嫌酒后驾驶。事故车辆采用电子门把手设计,由于剧烈碰撞导致低压供电回路中断,电子门把手系统瘫痪,车门无法打开,影响了邓某某逃生。家属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车门无法打开是导致邓某某未能逃生的重要原因,目前与小米汽车方面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