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六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监管,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管理办法》明确了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思路,要求从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源头规范管理,强化各环节主体责任义务,加强信息溯源管理。
《管理办法》规定,动力电池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承担生产者延伸责任,加强产品生态设计,优先采用生态设计,对动力电池编码、粘贴标识,提供必要的拆解技术信息。同时,企业需承担回收“兜底”责任,在销售地设立回收服务网点,公布回收信息,对生产或进口的动力电池承担回收与规范移交责任。其他相关企业也需履行相应责任,将废旧动力电池交由综合利用企业规范处理,或交由生产企业回收。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应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安全生产等法规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