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一“遛狗不拴绳即违法”的刚性条款,标志着我国养犬管理从道德倡导迈入法律规制的新阶段。
在多地频发犬只伤人事件、涉犬矛盾日益突出的背景下,新规的落地既是回应民生关切的必然选择,也对城市养犬配套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警钟
犬只伤人事件的高发态势,成为推动立法完善的直接动因。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2025年统计显示,全年犬只伤人事件达12.7万起,其中83%涉及未拴绳犬只,2025年上半年涉犬伤人案件同比增幅达16.8%。与此同时,12345热线全年接到的犬吠扰民投诉达237万件,同比上涨19%,涉犬矛盾已成为影响城市公共秩序的突出问题。

在广州,遛狗拴绳己成为共识
一系列极端事件更引发全网热议,凸显治理紧迫性——2024年12月,西安灞桥区一名4岁男童在村口玩耍时被两只恶犬袭击致昏迷,且面部毁容;同年11月,江西赣州一对母女在滨江公园遭4条未拴绳大型犬撕咬,母亲全身10余处伤口深可见骨;2025年1月,山西长治因邻里狗伤人引发的命案,更是将养犬矛盾推向舆论焦点,围绕正当防卫界定、养犬责任划分的讨论持续发酵。此外,广州曾发生宠物主人因未拴绳犬只追逐他人宠物兔,进而用带铁链的狗绳抽打对方致轻伤的案件,涉事主人最终被判刑;江苏常州则出现30公斤大型贵宾犬未拴绳冲撞路人致九级伤残,狗主人被判赔偿28.62万元的“天价赔偿案”,这些案例均暴露了部分养犬人的侥幸心理与规则缺失。
调查
记者走访广州、佛山等一二线城市发现,随着地方条例实施与普法宣传推进,文明养犬意识已逐步普及,但仍存监管盲区。
作为一线城市的广州,近年来通过社区宣传、执法整治等多种方式推广拴绳遛狗,在天河体育中心、珠江边等公共场所,多数大型犬主人能给自己的狗只佩戴犬牌、使用牵引绳。珠江边一位正在遛狗的李小姐说:“现在网上经常见到狗只伤人事件,牵绳遛狗是养狗人的共识。”

在一些城郊接合部,有部分犬主遛狗时并不注重牵绳
在佛山,养犬管理呈现“制度先行、温情执法”的特点。自2020年5月《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大良街道累计开展社区宣讲154场,发放宣传册5000份,犬只备案量达6147只,实现“持证出门”常态化。执法部门五年来处理犬类投诉667起,捕抓流浪犬94只,对7宗未拴绳等违规行为立案处罚,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高明区多数市民对大型犬牵引规范执行较好,但部分小型犬主仍存侥幸心理,认为“拴绳是束缚”,小区内未拴绳遛狗情况时有发生。
与一二线城市相比,江门等三四线城市的养犬规范程度明显滞后,尤其在乡村及果园区域,不文明养犬现象突出。记者在罗坑镇乡村道路上看到,不少犬只无人看管、随意游荡,路人纷纷退避;新会茶坑村的茶枝柑种植园内,种植户饲养的看护犬全天在园内及周边道路随意走动,既无牵引绳也未佩戴犬牌。
多数养犬人对即将实施的新法规毫不知情,甚至认为“养狗是为了防盗护院,拴绳会影响其警戒作用”。一名种植园主说:“这些狗都是自己养的,平时就在园子里晃悠,从没伤过人,拴起来反而不方便。”此外,这些区域的养犬备案率近乎为零,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情况成疑,执法力量难以覆盖镇村及种植园区,对违规养犬行为缺乏有效劝导与处罚,导致不文明养犬行为长期处于监管空白。

在江门新会罗坑镇一些村道上,狗只在街上乱跑并不鲜见
治理
当前,多地宠物活动空间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成为制约拴绳制度落实的重要因素——养犬人既需要遵守公共空间的拴绳规定,也有让宠物自由活动、社交的需求,而专门的宠物活动场地供给明显不足。
完善萌宠乐园等配套设施已成为共识。记者了解到,广州目前已建成中华广场新时洛哈思萌宠乐园、无限极广场“爱宠奇遇堡”等专业场地,海珠区磨碟沙公园、番禺区中央公园等也划定了专属遛狗区,通过围栏隔离、设置运动设施、配套便便箱和饮水站等,满足狗狗无绳活动需求。
佛山在推进犬只备案、执法监管的同时,也鼓励小区设置宠物便池、配备拾便袋和消毒工具,为文明养犬提供便利。但从全国范围来看,这类设施仍存在分布不均、数量不足的问题,尤其是三四线城市,专业宠物乐园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广州的宠物友好街区
对此,业内人士建议,城市规划应将宠物活动空间纳入公共服务配套体系:在新建小区、公园绿地中预留宠物专属活动区域,划分大型犬与中小型犬活动区,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便民工具;对现有场地进行改造升级,在老旧小区周边、城市闲置空间增设简易宠物活动场地,降低建设成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专业宠物乐园建设,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同时,明确运营管理责任。
此外,推动新规落地还需构建“宣传引导+执法监管+社会共治”的多元体系。要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消除养犬人的认知误区,让“拴绳即责任”深入人心。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记者 | 彭纪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