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鄢敏 通讯员 杨小蓓
“终于到手了,心里总算踏实了!”经历了数年的不动产办证风波后,近日广州一小区的50余名住户终于圆了办证梦,拿到期待已久的房本。
“小红本”承载“大民生”。在这批案件中,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守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照亮业主“安居路”。
“小红本”成了“千斤担”
对于该小区业主来说,这本“小红本”曾是悬在心头的“千斤担”。
2018年,某小区项目开始投入建设。在建过程中,开发公司向第三方抵押权人设立了最高额在建工程抵押,并约定双方对某小区项目的现金、印章、证照等进行共管。2019年,项目符合预售条件,开发公司和抵押权人对外预售房屋,购房者依约支付了购房款。
但当业主们想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抵押权人却以“共管款项使用支配存在争议”为由,不同意涂销抵押。
涂销抵押手续不办妥,加之印章被共管,开发公司则无法与业主办理网签、预告登记、房屋产权过户等一系列手续,办证之路就此被堵上。
“房本拿不到,就谈不上安居乐业,‘办证难’成了小区每家人的一块心病。”居民刘小姐的叹息道出了业主们共同的困境。
创新模式破解办证难题
部分购房者把开发公司诉至荔湾法院。经办法官李超彬在收到案件后,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系列案件的紧迫性——一边是关系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住房利益诉求,另一边是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与经济金融安全的“保交房”工作,从快从优解决系列纠纷是破局之路。
为此,法官逐户对购房人材料进行核实,通过深入调查,基本确认他们已全款购房或可以补齐购房款并实际入住,具备法律规定的办证条件。
审查清楚后,法院多次协调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共同研究处理办法,最终决定采用“首案示范+快速执行+政策释明”的模式来推进案件办理。
首案示范判决中,对于存在抵押但已付清购房款或者在诉讼中补齐购房款、且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情形,法院判令开发公司、抵押权人涂销房屋抵押登记并协助购房者办证。
首案判决生效后,抵押权人依然没有配合去办理涂销手续,购房者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官积极向抵押权人作释法疏导工作:“这些业主诉求都是有理有据的,你们和开发公司的共管款项使用支配上的争议属于内部问题,不能作为对抗善意购房者要求涂销抵押登记的正当理由,你们之间的债务纠纷可另循合法途径解决。”
同时,荔湾法院为购房者开通“绿色”通道,执行法官快速向行政部门发出协助执行文书,购房者终于凭借执行文书顺利办理了产权证。
多管齐下圆“安居梦”
首案胜诉购房者顺利取得“红本”,让其他住户们看到了希望,他们纷纷来到法院请求协助办理产权证。
面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法官耐心对住户们开展“保交房”政策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释明工作,安抚住户们的情绪,加快系列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速度。最终,法院通过司法程序一次性解决某小区产权过户难题。
领取到不动产登记证书的住户们为法官送上锦旗,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感谢法院圆了我们的‘安居梦’!”这场持续多年的“办证难”问题,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为应对房屋交付和办证问题,荔湾法院在“司法端”把好法律关,创建“法护安居,审促发展”工作品牌及“司法服务示范岗”,深入一线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值得一提的是,荔湾法院打造住房纠纷“立审执”一体化高效解纷和“示范判决+引导调解”快速审调模式,实现案件快速审结及同类纠纷快速化解的良好效果。此外,荔湾法院聚焦“保交房”工作中引发的各类纠纷,融合推进荔湾区综治中心、社区法官工作室、街道“共享法庭”等建设,做实矛盾化解、定分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