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在酒后驾车时开启智驾系统,这一行为最终导致他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酒后驾车本身就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而开启智驾系统并不能免除其酒后驾车的违法性和危险性。智驾系统虽有辅助驾驶功能,但不能替代驾驶员的判断和操作,尤其是在驾驶员处于醉酒状态时。宋某的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以起到警示作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7月8日,浙江嘉兴秀洲区传媒中心公布了一起酒后使用智驾系统的案例。驾驶员宋某在聚餐后饮酒,认为家离得近且车辆具备智驾系统,便启动智驾功能并把手搭在方向盘上。在发现交警后,宋某试图通过手动倒车逃避检查。经检测,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案件承办检察官指出,智能驾驶系统仅是辅助功能,不能替代驾驶员的专注和判断。驾驶员在使用智驾系统时,仍需保证车辆安全,并在必要时人工干预。宋某酒后驾驶并试图逃避交警检查,未立即停车接受检查,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秀洲区法院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宋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