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电商平台为了拉新、宣传、促销,会发放补贴、折扣券、优惠券等福利。这些普通消费者眼中可有可无的“羊毛”,在一些不法分子手中,却“薅”出了一条“生财之道”,他们通过不正当的技术手段,例如虚假注册、套用他人资料等方式“欺骗”电商平台,继而实现大量套利。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薅羊毛”引起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案件。
据了解,2023年6月,被告人熊某偶然进入一个“羊毛群”,在群友的介绍下,熊某很快学会了领取某电商平台新用户补贴的方法,并陆续从群友“兵哥”(另案处理)处购得200个新账号,用于注册APP领取新用户低价福利品,200个“新用户”的福利品转卖后,熊某获利3000元。
尝到好处的熊某于2024年1月开始想方设法扩大账号数量,以1000元/天的价格租用该电商平台某站点负责人陈某的后台管理账户,伙同兵哥利用远程控制软件侵入该电商平台内部系统,截获验证码等数据,在无真实用户的情况下批量注册新账号,套取“新用户”福利券、手机充值等优惠牟利。经过一系列操作,熊某个人非法获利30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伙同他人,利用远程控制软件非法侵入电商平台内部系统,获取电商平台验证码数据,批量注册虚假新用户套取优惠补贴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因熊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且具有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公司损失等情节,法院决定对熊某依法从轻处罚,综上,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提示
“薅羊毛”需谨慎,合法才能享受真正的实惠。利用系统漏洞恶意获取大量不当利益,通过虚构交易、伪造订单等手段骗取商家补贴、返利或优惠,这些行为都构成犯罪。
一般情况下,使用自己的真实信息,在遵守平台规则的条件下进行的真实交易,获取补贴福利,属于合法行为。相反,采用各种技术手段,伪造虚假身份信息,进行交易套利的行为,在达到一定的金额数量后,可能会触犯刑法。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区分合法薅羊毛和违法犯罪行为之间的区别,不要逾越法律边界。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