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是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尊严。老板利用其权力地位,将醉酒的女职员骗至公司实施强奸,这是对法律和道德的公然践踏。事后还带佣人清理现场,试图掩盖罪行,这种行径更加凸显其无耻和冷酷。这种行为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身心的巨大创伤,也会对社会的公序良俗造成极大的破坏。法律应严厉制裁这种犯罪行为,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日前,一名在澳门工作的内地女职员接待客户并饮酒后要求回家休息,33岁男老板杨某讹称处理公务,将醉酒女下属带回公司强奸。
案发后,受害女子冲入厕所反锁并报案求助,杨某随即返回家中,带着家佣及清洁工具折返公司,不排除想清理现场,但被到场的治安警发现,杨某被捕交警方处理。
案件涉强奸罪移送检察院侦办,在司警局内调查期间,杨某拒绝交代案情,并两次故意用身体冲撞警员,导致警员轻伤,涉“抗拒及胁迫”罪另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