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广东法院2025年度商事金融十大案例,涵盖资本市场、公司治理、资金融通、新业态保险等方面,体现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商事金融审判职能,平等保护商事主体合法权益,防控金融风险,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实践和担当。
在苏某、牛某诉某文化传播公司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充分尊重投资人与标的公司创始股东之间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准确把握投资款分期支付的前提条件,依法维护了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倡导诚实守信的投融资文化,促进创投行业高质量发展。
在某上市公司诉丁某证券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惩戒不当减持行为,体现了对资本市场背信行为“零容忍”的司法态度,有力震慑了利用信息、持股优势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在詹某某诉某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中,法院依法认定具有用工实质的网约车属于司乘人员责任险的保险范围,体现了保险制度的保障功能,有助于引导网约车行业用工方主动通过投保雇主责任险等方式保障司机权益,促进新就业形态的健康有序发展。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表示,十大案例精准回应了资本市场治理、公司规范运行、新业态权益保障等热点难点。“裁判坚持实质重于形式,依法规制操纵市场、违规减持、恶意串通骗贷等乱象,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与金融安全;平等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促进诚信履约,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价值。”
近年来,广东法院持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与证券监管部门、投资者保护机构协同,依法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不当减持、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包括:先后制发《关于在金融审判中探索建立示范判决机制的工作指引》《广东法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审理工作疑难问题解答》《广东法院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件审判白皮书》等文件,为涉众金融纠纷高效化解、提升证券类案件审判质效贡献了广东智慧;与省司法厅联合推进商事调解机制建设,推动商事金融纠纷多元、高效化解。
同时,广东法院首创商事金融纠纷“四化”调解机制,围绕市场化引领、专业化运作、规范化监管、智能化支撑,引入专业的商事调解组织,让“市场纠纷市场解”。近三年,广东法院通过“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机制调解商事金融案件近253万件。
文|记者 鄢敏 通讯员 全小晴 赵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