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新规:短视频平台须标注6类内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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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09: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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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公众号“网信中国”发布公告,总结了12家平台的试行经验,并指导各地各网站平台全面推进落实三项工作。其中一项工作是明确网站平台必须为用户提供6类“必选标签”,包括“含有虚构演绎内容”、“含有AI生成内容”、“含有营销信息”、“内容为转载”、“内容为个人观点”和“无需标注”。这些标签旨在提高内容的透明度和真实性,让用户能够更清晰地了解所消费内容的性质。
具体来说,真实生活记录类短视频可以选择“无需标注”这一标签,且该标签不会在短视频页面上呈现。这一规定有助于区分不同类型的内容,尤其是对于那些可能含有误导性信息的内容,如虚构演绎或AI生成的内容,提供了明确的标识。同时,对于营销信息和转载内容的标注,也有助于用户识别潜在的商业推广和非原创内容,从而做出更明智的消费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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