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新规明确,智能汽车营销禁止夸大自动驾驶功能。这是为了避免消费者对自动驾驶能力产生过度误解,保障出行安全。同时,规定驾驶员未规范使用系统时,汽车应具备限制策略,以防因驾驶员不当操作引发安全事故。此举旨在引导智能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让消费者在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做出合理选择,促进智能汽车技术在安全可控的轨道上稳步前进。
2月28日,工信部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旨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的营销宣传行为。该指南要求企业在向消费者提供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必须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不得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以避免误导消费者。
指南还强调企业在命名和营销宣传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时,不得使用可能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的表述,防止驾驶员滥用风险。此外,工信部提出的指南确保了智能网联汽车系统的控制策略合理性,要求企业确保系统具备明确的激活、动态驾驶任务执行和退出策略。
对于行车辅助系统,当系统检测到驾驶员未响应警告且未采取控制措施时,应启动风险减缓功能以安全停车。泊车辅助系统则需能检测运行区域内其他道路使用者、障碍物,并具备避免碰撞的安全停车或减速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