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国固态电池领域迎来重要进展,首个国家标准《电动汽车用固态电池第1部分:术语和分类》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固态电池技术正式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征求意见稿分为四个部分,包括术语和分类、性能规范、安全规范以及寿命规范,同时《电动汽车固态电池用固体电解质技术规范》也已进入起草阶段。
征求意见稿对固态电池进行了明确分类,根据电池单体内部传递离子方式的不同,将其分为液态电池、混合固液电池和固态电池,不再有半固态电池的说法。固态电池还依据电解质种类、传导离子种类、应用领域等进行了更细致的分类,如硫化物固态电池、氧化物固态电池、聚合物固态电池等。
在固态电池判定标准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固态电池失重率应不大于0.5%,相比今年5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的团体标准更为严格。标准起草组解释称,虽然固态电池应不含有液态电解质成分,但考虑到部分技术路线在测试中会出现固体电解质材料分解失重现象,因此允许存在一定失重情况。结合行业企业反馈,固态电池产品失重率均在0.5%以下,故将判定标准设定为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