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华大学发布了《清华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指导原则》,这是该校首次系统性地对校园中的人工智能应用提出全局性、分层级的引导与规范。《指导原则》由“总则”、“教学篇”和“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三部分构成,覆盖了教学与学术研究的核心场景。在“总则”部分,清华大学明确了“积极而审慎”的基本立场,并提出了五大核心原则,包括主体责任、合规诚信、数据安全、审慎思辨和公平包容。这些原则旨在确保人工智能作为辅助工具,师生才是教学与学习的主导者,同时要求师生对人工智能的使用情况及生成内容进行合规披露,严禁学术不端行为。
“教学篇”建议教师基于教学目标自主制定人工智能的应用方式与程度,并在课程开始时向学生明确说明使用规范。教师需对人工智能生成的教学内容负责,并引导学生辩证认识人工智能。同时,鼓励学生在遵守课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工具辅助学习,严禁将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直接作为学业成果提交。针对研究生群体,“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强调严禁使用人工智能实施代写、剽窃、伪造等行为,研究生指导教师需提供规范性指导并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学术训练的完整性和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的原创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