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小悦 通讯员 任宣
随着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湾区通”工程等快速推进,横琴等重大合作平台加快建设,三地往来越发紧密,2024年“港车北上”“澳车北上”突破450万辆次,超2万名澳门居民常住横琴,先后开通多条直升机跨境航线,这些都对气象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官网公布了《广东省促进粤港澳气象合作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1日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立足各相关领域的气象服务需求,《条例》规定了为公众、低空和海洋经济、重大活动等提供气象服务保障的内容。其中,第九条规定了省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开展低空飞行、海上生产作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技术研发,推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的技术交流合作,探索为跨区域低空飞行和海洋牧场、海上风电等的发展提供气象服务。
目前,气象科技创新体量不断增长,但也存在三地气象预报预警核心技术合作不深等问题。《条例》明确支持与港澳的气象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强调加大对科研联合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引进等的支持力度,注重发挥横琴、南沙、河套等重大创新平台的区位优势和引领作用。
此外,《条例》着眼促进气象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第十三条明确要求加强与港澳有关方面的沟通协商,推动气象领域“湾区标准”的确认、实施和推广。
在气象设施共建方面,目前粤港澳气象观测组网已共建地面自动气象站6个、闪电定位观测站13个,基本建成粤港澳大湾区X波段相控阵雷达网,但还存在着因最佳观测点位业主志愿观测积极性不够高导致的站点选址难,以及因观测设备型号、观测模式不统一导致的故障维修难、协同观测难等诸多困难;在气象数据共享方面,目前粤港、粤澳气象数据共享日数据量分别达22GB、16GB,但广东省还存在服务器设备难以支撑相控阵雷达、精细化网格产品的气象数据及时传输共享等问题。
针对这样的实践需要,《条例》对支持与港澳共建气象探测设施,建立和完善气象观测站网,以及加强本省气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与港澳气象部门网间互联宽带扩容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第十二条明确加强本省气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气象部门网间互联宽带扩容,保障气象数据安全传输和实时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