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防治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将有法可依!9月13日,广州人大在官网公布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20日。
“征求意见稿”所称的病媒生物,是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生物,如鼠、蚊、蝇、蟑螂、蚤类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户等关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具体职责。
其中明确,住户不得在居住区的楼顶天台、露台、楼道等公共区域堆积垃圾、杂物或者饲养家禽家畜。住户应消除病媒生物孳生条件,完善住所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等设施,种植植物应当及时清除积水,种养水养植物应当采取每三天至少换水一次、冲洗植物根部和容器内壁等防蚊孳生措施。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完善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等设施,落实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废品收购站、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禽畜饲养场、花卉市场、公共厕所等容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
市、区人民政府应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此外,政府应建立健全病媒生物孳生地的发现、报告、处置闭环管理机制,督促相关部门跟进问题并及时处理和反馈结果。
其中还特别指出,政府可结合广州气候、地理环境等特征,科学选择城市绿化植物,并鼓励群众选择栽种。
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组织制定病媒生物引起的传染病防治技术方案,并对病媒生物传染病疫情进行分析和预测、预警。
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病媒生物种群分布、密度、抗药性监测等。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城管、住建、园林、市场监督、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防控职责。
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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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记者 柳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