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旨在引导消费、调节收入分配。将 90 万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纳入征税范围,可抑制过度消费高档车,促进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规定二手超豪华小汽车免税,能避免重复征税,保障二手车市场的活跃与稳定。这一政策既体现了对高消费的适度调控,又照顾到了二手车交易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优化汽车消费结构,推动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财联社7月17日消息,财政部发布通知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自2025年7月20日起正式实施。调整内容:超豪华小汽车的征收范围调整为“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涵盖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对没有气缸容量的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征收范围也相应调整。
二手车政策:对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二手车定义为“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零售环节销售额:零售环节销售额包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与购车行为相关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精品、配饰和服务等名义收取的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