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救灾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这一举措意义重大。这表明当地对灾害形势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意味着将集结更多资源和力量投入到救灾工作中。提升应急响应等级能更迅速地调配物资、组织救援队伍,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救灾效率。同时,也能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应对灾害挑战。这体现了广东在灾害应对方面的积极行动和担当,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持。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思琦 通讯员 粤应宣
针对当前暴雨洪涝灾害,经研判,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已于6月18日12时将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救灾应急响应。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或调整当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紧急转移安置涉险人员,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响应期间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重大工作部署和较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报告省减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