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试行外商投资主体资格区域互认,这一举措意义重大。通过互认,打破地域限制,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外商投资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支持投资鼓励类产业,能吸引更多优质外资,推动当地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这不仅有利于提升佛山在全球投资领域的竞争力,也为外商创造了更有利的投资环境,促进了国内外资本的流动与合作,对佛山的经济繁荣和对外开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通讯员蒋立报道:6月17日,佛山市商务局对外宣布,《佛山市稳外资专项行动方案》(下简称《行动方案》)已于6月10日印发。
《行动方案》落实最新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引导更多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贯彻落实最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做好鼓励类外资项目免税确认。《行动方案》稳步推动部分领域开放试点。复制推广国家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综合试点经验,推动该市服务业发展提质增效。
《行动方案》推动生物医药领域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外资医药健康产业项目对接及跟进工作,支持外资药企在佛山开展新药成果转化,联合本地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药技术攻关、本土适应研发等。
《行动方案》鼓励外资开展股权投资。加力对接并研究探索与外资基金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引导优质外资投资本地上市企业,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放宽外国投资者资产要求,允许外国自然人开展战略投资,进一步拓宽外资投资证券市场渠道。
《行动方案》支持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政策优惠。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外资引入,支持科技型外商投资企业参与佛山市医疗健康、绿色低碳等社会民生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
《行动方案》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环节,简化再投资资金支付流程,支持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利润开展再投资。要试行开展外商投资主体资格区域互认,支持在北京市丰台区、杭州市、佛山市三地推行跨省互认,境外投资者在任一地登记机关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再在另两地开办企业的,只需提供加盖档案查询专用章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即可替代传统跨境公证文件“一次一核验”要求,实现跨区域政务协同。试行开展外商投资主体资格区域互认。
《行动方案》积极提升佛山高新区外资吸引力,聚焦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半导体)等战新产业,线上线下多途径吸引境外企业投资兴业。发挥佛山综保区引资集聚效应,不断深化“区港联动”机制建设,大力培育保税研发、保税维修等新兴业态。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工作,密切跟进落实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第二批复制推广改革创新事项。加大经济开发区引资力度,在政策允许和权限范围内对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园区重大外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行动方案》要求强化外资服务保障,将重点、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审批代办,加大对重点外资项目的税务服务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企业申报跨国公司总部及外资研发中心。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审批服务。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标准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