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五篇大文章之一,养老金融近日迎来了重磅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医保局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养老金融是五篇大文章之一。《意见》首次明确界定养老金融的内涵和外延,明确2028年和2035年养老金融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对于金融机构更好发展养老金融,积极服务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养老金融涵义宽广 多维度“破题”思路明晰
根据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发布《2023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2023年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规模已达2.97亿人,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规模已达2.17亿人,从占比来看也分别达到了21.1%和15.4%,依据联合国关于人口老龄化的划分标准,我国已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随着人口老龄化将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养老金融将迎来广阔发展前景。
早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人口老龄化问题就被关注和重视。此后政策层面对于养老问题的关注,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拓展到养老产业和养老服务的发展方面,在此过程中,养老金融受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根据学界、政策界和业界的长期探索,目前已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广义养老金融概念。”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分析称,这一概念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养老金金融,指的是为养老金多支柱体系内的养老金资产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二是养老服务金融,指的是为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各类养老需求提供的金融服务;三是养老产业金融,指为与养老产业相关的企业提供相关融资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
《意见》正是聚焦广义的养老金融概念,从支持不同人群养老金融需求、拓宽银发经济融资渠道、健全金融保障体系、夯实金融服务基础、构建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16项重点举措,全方位提出了解题思路。
满足不同阶段、不同人群养老金融需求
养老金融绝非仅仅是老年人需要。娄飞鹏表示,《意见》在具体政策设计中,对于年轻人群体积累养老资产和财富规划,老年人群体的各类金融服务需求,以及不同年龄段、不同特征类型群体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进行细化分类,特别关注向农村地区倾斜金融资源以加快补齐农村养老金融服务短板等,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实际上,我们应该有养老金融生命周期发展机制这个概念。”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解释,个人在不同年龄段、不同投资目标、不同投资期限、不同投资能力、不同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等条件下,应根据个人资金流动性需求,精心选择、分配和管理个人养老金融产品。此外,不同阶段的人也要有养老规划意识。
从观念和认知来看,业内专家建议年轻群体应该增强备老意识,积极培育社会公众养老金融理念。“监管部门应制定养老金融教育的具体规范,组织开展全国性的养老金融教育活动,传播理性投资观念,同时要发挥学校的基础教育作用,推动学校开展基础金融教育,从小培养正确的消费、储蓄和投资理财的观念。”该专家表示。
从产品设计上,金融机构更要设计可调整的投资组合和收益分配方式,以便客户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调整。同时,也可以考虑设计转换机制,允许客户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进行产品转换,以实现资产的最佳配置。“在财富积累阶段可以设计高风险高收益的产品,以增加资产积累;在支出阶段可以设计低风险低收益的产品,以保证养老金的稳定支付。”有机构人士提出如上建议。
夯实养老保险三支柱建设
对于大多数普通人而言,提到养老金融,最关心的就是养老金金融,也俗称养老保险。具体来看,在我国基本完成了三支柱养老金体系的建设,养老金投资范畴也在持续扩充。
截至2023年末,我国养老金三支柱体系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仍占比大头,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次之;而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年11月才正式在北京、上海、青岛等36 个城市或地区开展试点,并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全国推广,目前来看规模仍然较小。
本次《意见》进一步明确要大力发展养老保险一、二、三支柱,这也与近期人社部等发布的《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一致。“《通知》拓展了个人养老金的可投资产品,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同时要求推动更多养老理财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由此或将带动更多的投资者主动向个人养老金账户缴存资金。”鲁政委提出。
《意见》也提到,支持金融机构研发符合参加人养老需求、具有长期限特征且具有一定收益率的个人养老金专属产品,支持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开发专属个人养老金储蓄产品。鲁政委建议,未来我国或可考虑进一步将黄金、地方债、政策性金融债等更广泛的大类资产纳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投资范围,构建产品丰富的“财富管理超市”,从而提升个人养老金账户缴存吸引力。
政策层面,业内建议可适度拓宽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制度下积累的养老金投资渠道,在提高养老金投资收益的同时加强对养老金的风险管理,从而确保养老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为养老产业提供金融“活水”
针对个人而言,适宜的金融产品设计亟待补位;从事养老产业的企业也需要金融“活水”的润泽。
当前,在养老产业金融领域,整体呈现“政府出资为主导,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特征。从政府层面来看,主要通过专项债、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给予养老产业支持。据兴业研究数据,2023年约有160亿元专项债资金投向超300个养老相关项目,主要支持养老院、康养中心等项目建设;在PPP投资方面,2014年至2022年10月,养老领域的PPP累计签约项目投资额为412亿元。此外,政府性产业基金的投资也是养老产业的重要资金来源。
金融机构方面,商业银行是养老产业金融的重要。除传统的常规信贷支持外,不少机构已围绕养老产业开展专属信贷产品创新。例如,山东省联社推出的“养老保障贷”,则采取床位收费权质押的方式对养老机构发放贷款,用于满足养老机构日常经营、购买设备等运营支出的流动资金需求。
“商业银行未来可发挥更大作用。”业内人士谈到,《意见》进一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分析养老服务发展趋势和银发经济经营业态,创新融资服务模式,加大对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智能助老设备设计研发等信贷支持。这意味着,未来相关政策的引导和鼓励可能还会进一步加码。
“为鼓励养老产业发展,央行已于2022年4月推出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向普惠养老机构提供优惠贷款,降低养老机构融资成本。”业内专家谈到,《意见》进一步明确,要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运用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养老领域信贷投放,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完善融资配套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养老领域信贷投放,并向中小养老机构倾斜”,养老金融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